各有关单位:
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汇聚各方专业人才资源在我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评审、安全设计、建设整改、等级测评、风险评估、标准规范、监督检查、安全咨询、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的业务指导和支撑服务,健全完善我市网络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,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聘时间
本次征聘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8日止。
二、征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遵守工作纪律,保守工作秘密,在相关领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二)专业条件
在符合“基本条件”的基础上,至少满足1个专业条件。
1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从事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满5年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满3年,具有网络安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资历证明。专业能力突出者,可放宽资格条件。
2、熟悉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,能以独立身份参加网络安全检查、应急处置、专家评审等活动,保证出席率达80%以上。
3、从事计算机、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、电子信息产业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以及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5G、区块链等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,具有相关领域的权威认证,或同等水平证明材料。
三、职责权利
(一)享有的权利
由市等保办和主管部门颁发专家聘书,任期内可享受职务署名权和相关的评审权、知情权、申诉权;可优先参加等保办组织的有关活动;在参与单位的项目评审等工作期间,享受主管部门规定的专家工作津贴待遇。
(二)履行的义务
参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相关的政策宣贯、规范制定、技术研究、项目安全研讨、安全认定评估、项目立项评审、方案报告评审、定级评审、验收评审、安全培训等工作,接受市等保办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方式。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。单位推荐的,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,可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(含上级主管)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。自主报名人员以“个人自愿”的原则申报,无需单位推荐意见。
(二)材料要求。申请人自行下载并如实填报《扬州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申请表》(附件1),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、学历/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证书、相关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和1寸免冠彩色相片。
(三)网上投递。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形成PDF格式的电子档,并以“姓名+单位+申报等保专家”格式进行文件命名,通过“扬州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库”钉钉群上报(附件2)。
有关评定工作情况,我办将及时网上公示公告。征聘专家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联系人:张军,钱静涛,联系电话:0514-87031682,传真:0514-87031691。
附件:1、扬州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申请表.doc
2、扬州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库钉钉群二维码.doc
扬州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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