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具体问题五“苏州市和扬州江都区应纳入关停一批的化工企业共530余家,实际上报414家”,我市按照《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要求,组织各地、各部门对2017年上报的化工企业“四个一批”清单进行了全面复核,并按照复核后的结果推进相关工作,确保应关尽关。目前,对照省政府“四个一批”关停标准,全市210家应关停化工企业全部关停,各地提高工作标准,自我加压关停84家化工企业全部关停。现将上述关停企业清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:12月24日—12月30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与扬州市化治办联系,联系人:朱晓耘,联系电话:87866655,18118210050。
扬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12月24日
公示附表1.xlsx
公示附表2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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